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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录取细则
发布日期:2014-04-08 点击量: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 音乐学院将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加快形成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研究生教育体系;统筹兼顾,强化监督,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复试过程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2. 完善复试方案。根据本单位办学特色、专业要求完善复试办法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3. 强化复试考核。加强对复试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复试小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4. 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5. 成绩量化,并具有可比较性。业务课及综合素质考核须有量化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不能量化的方面要做到可比较和判别,并有明确结论。

6.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尊重考生的人格,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成立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尹正文

成 员: 尹爱青 刘 炼 王振成

秘 书: 孙志伟

三、成立各专业方向复试小组

各复试小组至少由5位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按专业方向分别组成:综合能力面试组;理论笔试组;钢琴组;声乐组;舞蹈组;综合技能组(指挥艺术、电子音乐、二胡演奏、合唱指挥、视唱练耳、小提琴演奏)。

四、研究生复试内容

1.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素质与能力5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50分。

2.外语听力和口试(满分为50分)。

3.专业课复试(满分为100分)

方向名称

考试科目

1.

音乐课程与教学论方向

专业笔试90%,乐器演奏(乐曲一首,乐器种类不限)10%

2.

萨满艺术研究方向

专业笔试100%

3.

艺术人类学理论方向

专业笔试100%

4.

吉林省地方戏曲

发展历史研究方向

音乐专业考生:中国戏曲史50%,中国古代音乐史50%

非音乐专业考生:中国古代音乐史30%,基本乐理30%,和声曲式40%

5.

音乐教育学原理方向

专业笔试90%,乐器演奏(乐曲一首,乐器种类不限)10%

6.

世界民族音乐

与教学研究方向

专业笔试100%

7.

歌唱艺术与教学研究方向

美声唱法:演唱四首作品80%(自选中外艺术歌曲各一首;自选中外歌剧咏叹调二首);钢琴即兴伴奏及演唱10%(现场抽签);意大利语视唱10%(现场抽签)

民族唱法:演唱四首作品80%(自选中外艺术歌曲或中国传统民歌各一首;中国当代创作民歌一首;中国歌剧咏叹调一首);钢琴即兴伴奏及演唱10%(现场抽签);民歌视唱10%(现场抽签)

8.

钢琴演奏与教学研究方向

演奏四首曲目80%﹛练习曲一首(肖邦练习曲,除Op.10No9、Op.25No2以上),复调一首(三声部以上),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中外乐曲自选一首﹜;钢琴视奏20%※钢琴演奏需背谱

9.

外国音乐史论

与教学研究方向

专业笔试80%;钢琴演奏20%(自选一首钢琴曲:车尔尼钢琴练习曲299中20课以上或同等程度的中外作品一首)。

10.

电子音乐创作

与技术研究方向

为提供的旋律做编曲、制作100%

11.

二胡演奏与教学研究方向

二胡演奏100%(高级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

12.

小提琴演奏与教学研究方向

小提琴演奏100%(高级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自选一首;协奏曲一首)

13.

合唱指挥教学研究方向

指挥合唱作品3首100%(自选中、外作品各一首,现场抽签作品一首,在考试一周前提交总谱)

14.

视唱练耳教学研究方向

听音笔试60%;视唱30%;钢琴演奏10%(自选一首钢琴曲车尔尼钢琴练习曲299中20课以上或同等程度的中外作品一首)

15.

舞蹈编导理论

与技法研究方向

即兴编舞40%;作品分析(笔试)30%;编导理论(笔试)30%

16.

舞蹈教育理论

与教学研究方向

舞蹈理论(笔试)80%;舞蹈技能测试20%

17.

舞蹈文化学方向

舞蹈写作(笔试)80%;舞蹈基本能力测试20%

18.

专业学位-教育硕士

“学科教学(音乐)”方向

专业笔试90%,乐器演奏(乐曲一首,乐器种类不限)10%

19.

专业学位-艺术硕士

“声乐表演艺术”方向

美声唱法:演唱三首作品80%(自选中外艺术歌曲各一首,中、外歌剧咏叹调一首);意大利语视唱20%(现场抽签)民族唱法:演唱三首作品80%(自选传统民歌一首,不分地域,现代创作民歌一首,中国歌剧咏叹调一首);民歌视唱20%(现场抽签)※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20.

专业学位-艺术硕士

“钢琴表演艺术”方向

演奏四首曲目80%﹛练习曲一首(肖邦练习曲,除Op.10No9、Op.25No2以上),复调一首(三声部以上),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中外乐曲自选一首﹜;钢琴视奏20%※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否则取消复试资格,钢琴演奏需背谱

21.

专业学位-艺术硕士

“指挥艺术”方向

指挥作品2首100%(考生准备作品3首,其中自选一首,现场抽签一首,在考试一周前提交总谱)

22.

专业学位-艺术硕士

“舞蹈编导艺术”方向

命题编舞60%;舞蹈技能测试20%;编导理论(笔试)20%

23.

专业学位-艺术硕士

“舞蹈表演艺术”方向

舞蹈技能测试40%;表演性组合(民间或古典)20%;表演性剧目20%;舞蹈理论20%

4.招收同等学力及跨学科方向的考生(是否跨学科由各招生单位在资格审查时认定),在复试前加试:艺术概论。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能参加复试。

五、 研究生考试最终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复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考生的复试成绩中,专业课测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名额及收费标准:

根据音乐学院学科专业方向和复试人数实际情况,按照专业方向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名额划分和收费标准如下: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录取名额2名,最低复试分数线343分;艺术学理论专业录取名额2名,最低复试分数线372分;音乐与舞蹈学专业录取名额30名,最低复试分数线327分;戏剧与影视学专业录取名额2名,最低复试分数线346分。学费标准为24000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录取名额10名;艺术硕士音乐专业、舞蹈专业录取名额30人,最低复试分数线(音乐325分、舞蹈329分)。学费标准为45000元。

注: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学校提供的三助岗位(即助研、助教、助管)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

七、院内调剂与联合培养

1、2014年报考音乐学院(学术型)课程与教学论、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专业的各方向线上生均可申请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专业。

2、2014年报考音乐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音乐、舞蹈专业的各方向线上生均可申请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专业。

申请及录取程序:考生复试前在《东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志愿选择”一项中,做出选择;学院从复试后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中按志愿选择顺序和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注:2014年学院无联合培养录取名额。

八、 复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复试考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净月校区)教学楼分别进行外语口试、综合能力面试及专业课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下午13:30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先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按照时间到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净月校区)教学楼二区三楼多媒体教室报名并交复试费用,然后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填写资格审查承诺书、复试登记表。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1)应届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2)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3)同等学力考生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2012年9月1日前毕业)、大学英语(日语、俄语)四级(四级英语考试≥425分成绩单)证书原件、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

关于同等学力的考生再作如下说明:

①同等学力是指只有大专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同时又符合我校招生目录上所要求的附加条件的考生(进修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通过大学英语(日语、俄语)四级(四级英语考试≥425分成绩单),需加试;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需加试;③.凡在2013年11月14日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成教专升本或是自学考试考生)的,按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同等对待,不需加试;④.通过高考录取的大专生中,部分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专升本应届生,按普通高校应届生同等对待,不需加试;

(4)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应届本科生须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往届毕业的考生,可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5)身份证原件(军人凭军官证),过期、临时证件无效。

(6)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可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注:以上材料,除本科成绩单留存原件外,其他均需上交复印件备查(A4纸型)。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要求,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录取细则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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