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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届教授委员会聘期考核和第六届教授委员会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6 点击量:

各学院(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学院(部)教授委员会章程》(东师党发字[2017]66号)(以下简称《章程》,见附件1)的规定,学校将启动第五届教授委员会聘期考核和第六届教授委员会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2.考聘结合,同步实施。
  3.自我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二、工作组织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委员的考核聘任委员会,领导本次考核和聘任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考核和聘任的日常事务。
  2.各学院(部)由党政联席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范围与内容
  原教授委员会委员须进行个人工作考核述职。其中,超龄的教授委员会委员可自愿选择参加述职考核。
  教授委员会及教授委员会委员的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按《东北师范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东师党发字[2013]1号)(见附件2)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规定和聘任合同的约定执行。其中,述职汇报的重点为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主要包括:为所负责学科发展提出的建议和解决的问题,所负责学科的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落实教授委员会决议情况等,须举实例加以陈述。
  学院(部)党委书记主要围绕人才队伍建设、学院(部)和谐软环境建设、教授委员会与领导班子建设、社会工作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履职情况进行个人工作考核述职。
  四、聘任条件
  1.按《章程》第十六条聘任基本条件的规定,应聘者年龄一般在56周岁以下(1961年7月1日后出生),因学科专业建设特殊需要者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
  2.具备履行《章程》规定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能够认真执行《章程》的各项规定。
  3.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五、考核与聘任程序
  1.第五届教授委员会教授填写《教授委员会委员聘期考核表》(见附件3),网上公布聘期内(2013年6月至今)成果和业绩(参见教授委员会委员上网简历参考格式,见附件4),学院(部)党委书记填写《学院(部)党委书记教授委员会聘期考核表》(见附件5);第六届教授委员会应聘人填写《教授委员会委员应聘申请表》(见附件6),网上公布近四年(2013年6月至今)主要工作业绩及对所应聘学科发展的建设思路与构想。
  2.学院(部)长和党委书记审核。
  3.学院(部)自行组织召开述职和应聘报告会: 
  (1)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代表教授委员会进行聘期工作述职;
  (2)教授委员会委员进行个人聘期工作述职;
  (3)应聘人作应聘报告、答辩。应聘报告应主要阐述今后如何加强本学科专业建设、人才梯队建设、搭建学术交流合作平台等方面的工作思路和设想。
  4.学院(部)教师以无记名咨询票方式分别对教授委员会委员的聘期工作和应聘人的基本条件、履职能力进行评价。
  5.根据述职人的聘期工作和应聘报告并结合教师咨询评价结果,学院(部)党政联系会议研究,提交第五届教授委员会考核结果和第六届教授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并将考核结果在学院(部)网站公示。
  6.学校考核聘任委员会确定第六届学院(部)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其他委员人选。
  7.学校发文聘任。
  8.签订聘任合同。
  六、有关说明与要求
  1.根据《章程》第二十条规定,教授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4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两届期满,空一届后经考核合格且年龄符合规定的,可以再次应聘委员岗位。
  2.学院(部)党委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对考核、聘任工作的监督和保证,努力营造浓郁的民主氛围,推进学院(部)民主建设。
  3.学院(部)教授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委员要以此为契机,虚心纳善,推诚致公,实事求是地总结、汇报聘期工作,认真思考和梳理本学科未来的建设与发展思路。
  4.学院(部)教授委员会教授出现岗位空缺,其补聘人员原则上应与原岗位学科方向相同或相近。
  5.原教授委员会委员如申请应聘第六届教授委员会委员岗位,可在个人工作考核述职同时提出应聘申请,并提交《教授委员会委员应聘申请表》。
  6.若学院(部)党委书记以教授身份进入教授委员会,须按教授委员会教授和书记进行考核,填写《教授委员会教授聘期考核表》和《学院(部)党委书记教授委员会聘期考核表》;若以书记身份进入教授委员会,仅按书记考核,填写《学院(部)党委书记教授委员会聘期考核表》。
  7.考核与应聘述职均须采用PPT形式,主任委员代表教授委员会进行工作述职,同时进行个人工作述职。教授委员会工作考核述职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主任委员个人述职),个人考核与应聘述职时间在15分钟以内,提问及回答时间在5分钟以内。
  8.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教师与其他教师、教师以外人员参加教授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委员述职、应聘报告会的到会人数分别不得少于学院(部)实际人数的80%。
  9.各学院(部)须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考核、聘任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标准,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报学校考核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执行。
  10.各学院(部)须于2017年6月29日前完成考核换届工作,并将第五届教授委员会考核结果、第六届教授委员会应聘情况(包括应聘人、教师咨询评价结果等)和新一届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他委员的建议名单提交至学校考核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岳 妍
  联系电话:85098029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学院(部)教授委员会章程(2017版).docx
     2. 东北师范大学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2013版).doc
     3. 教授委员会委员聘期考核表.doc
     4. 教授委员会上网简历参考格式.doc
     5. 学院(部)党委书记教授委员会聘期考核表.doc
     6. 教授委员会委员应聘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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