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公布吉林省及我校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面收集、排查相关线索,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现将吉林省及我校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吉林省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1.通过吉林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中心(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777号)接待群众举报;
  2.通过邮寄举报信件专用信箱举报(吉林省长春市A1115号,邮编:130022);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7082991、87082992);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jlsshsejb@163.com);
  5.通过扫描二维码举报。

  二、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