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党委、党支部考察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下列 11 名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8年11月22日至11月29日结束。欢迎广大师生对以上同志是否具备党员标准、条件提出意见,如有异议,请具名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反映。 联系电话:0431-84536317,电子信箱:zhouy354@nenu.edu.cn 。
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党委
2018年11月22日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 邮编130017 电子信箱:yyxy@nenu.edu.cn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