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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本科学生住宿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6 点击量: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住宿管理,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住宿安全,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和《东北师范大学学生住宿登记管理细则》(见附件1)的规定,现将2016年秋季学期本科学生住宿管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住宿登记信息更新工作
  1.登记时间
  9月5日—9月12日
  2.登记内容
  详见《校内住宿学生登记表》(见附件2)、《走读学生登记表》(见附件3)、《学院学生住宿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3.工作要求
  (1)准确登记住宿情况。全面掌握并更新学生住宿信息,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2日(星期一)11:00前将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2-4)发送至邮箱zengy100@nenu.edu.cn。
  (2)宿舍卫生检查、宿舍禁烟工作检查、宿舍安全联合检查以及学生宿舍调配均将以本次住宿登记信息为依据,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填写并及时上报。
  (3)加强学生归寝排查。凡登记在校内集中住宿的学生,需服从学校统一管理按时归寝,严格遵守本科学生宿舍门禁管理规定(见附件6),无特殊原因不得在门禁时间出入;各学院(部)要加强对本学院学生归寝情况的检查。
  (4)严格走读办理审批。非规定范围内的学生不得办理走读手续;各学院(部)应保持与校外住宿的学生联系畅通,加强对这部分学生的监管,确保学生的安全。
  (5)及时报送学生宿舍调整信息。当学生住宿宿舍发生变动,请各学院(部)及时报送至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
  二、走读材料留档工作
  1.办理时间
  9月12日(星期一)11:00前,各学院(部)将目前所有办理走读学生的《东北师范大学学生校外居住协议书》纸质版(见附件10)交至学生处备案(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713室)。
  2.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根据目前学生实际办理走读情况,核查本单位走读学生《东北师范大学学生校外居住协议书》(见附件10)留档工作。
  (2)校外居住协议书留档完备的学院(部),请将所有协议书复印件上交至学生处备案即可。
  (3)校外居住协议书留档不完备的学院(部),请联系走读学生重新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学生校外居住协议书》,一式3份盖章签字并将其中一份上交至学生处备案。
  (4)因外出交流、外地实习等特殊原因无法本人补填协议书,各学院(部)与学生家长联系确认学生情况后,可由辅导员代为填写。

  联 系 人:曾 艳  
  联系电话:85099717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住宿登记管理细则.doc
    2.     校内住宿学生登记表.xls
    3.     走读学生登记表.xls
    4.     学院学生住宿情况统计表.xls
    5.     校内住宿学生登记表(附件2)填表说明.doc
    6.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学生宿舍门禁管理的通知.doc
    7.     宿舍门禁时间出入申请单.doc
    8.     学生走读办理办法.doc
    9.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走读申请书.doc
    10.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校外居住协议书.doc

学生处
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
后勤管理处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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