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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3-03-11 点击量:

同等学历(音乐学专业、舞蹈学专业)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吉林省学位办公室文件规定,经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批准,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举办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历研究生班。

一、 同等学历硕士研究生班的性质:

同等学历硕士研究生班是为在职人员举办的,旨在提高在职人员业务水平而采取的一种学习形式。通过学习,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可申请硕士学位(单证)。

二、 招生对象及名额:

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职工作满三年人员。音乐学及舞蹈学专业各20人。

三、 学制、学费 :

学制两年,学费共计16000元,其中一期学费10000元(报名时交),二期学费6000元(参加论文答辩时交)。

四、 报名事宜: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小2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10张;每年4月份到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社会音乐教育中心报名。

五、 学习形式、流程:

报名→暑期集中授课(专业必修课9门)→校内考试(专业课、外语、政治)、全国外语报名现场报名→全国硕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学位外语考试→论文开题→论文答辩→毕业

六、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参加本班学习、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可申请硕士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具有以下资格:

1.具有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2.近三年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所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其它成果。

3.修完本专业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

4.通过国家组织的硕士外语全国统一考试。

5.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

6.其它审查条件合格。

七、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社会音乐教育中心 130117

联 系 人:孙老师 0431-84536265、85099633

E-mail :sunzw223@nenu.edu.cn

教育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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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431)85099608 传真:(0431)85687516

音乐学院联系人:孙老师 84536265、85099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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