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 音乐学院将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加快形成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研究生教育体系;统筹兼顾,强化监督,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1. 坚持公平公正。复试过程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2. 完善复试方案。根据本单位办学特色、专业要求完善复试办法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3. 强化复试考核。加强对复试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复试小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4. 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5. 成绩量化,并具有可比较性。业务课及综合素质考核须有量化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不能量化的方面要做到可比较和判别,并有明确结论。
6.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尊重考生的人格,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成立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各复试小组由5位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按专业方向分别组成:综合能力面试组;音乐理论笔试组;钢琴组;声乐组;二胡演奏、电脑音乐组;舞蹈组。
1.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素质与能力5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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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演唱四首作品80%(中外艺术歌曲和歌剧选曲,其中必唱一首外国艺术歌曲和一首外国歌剧选曲):钢琴即兴伴奏及演唱10%(现场抽签);意大利语原文歌曲视唱10%(现场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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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运用民族唱法演唱二首中国民族声乐作品30%,其中必唱一首中国歌剧选曲;专业笔试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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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钢琴演奏80%与视奏20%,包括练习曲一首(肖邦练习曲以上,除Op.10No9、Op.25No2);复调一首(三声部以上);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型以上外国乐曲;中国钢琴作品一首(程度与以上三项相应)※钢琴演奏需背谱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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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钢琴演奏25%(莫什科夫斯基练习曲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相应程度的乐曲一首25%(中外不限);指定旋律钢琴即兴演奏一首25%考试现场指定);歌曲钢琴即兴伴奏一首25%(考试现场抽签并演奏,简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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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笔试90%;钢琴演奏10%(自选一首钢琴曲:车尔尼钢琴练习曲299中20课以上或同等程度的中外作品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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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笔试90%;钢琴即兴伴奏、自弹自唱弹唱(现场抽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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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声唱法:演唱三首作品80%(古典艺术歌曲一首,中外艺术歌曲任选一首,中外歌剧咏叹调一首)、意大利语原文歌曲视唱20%(现场抽签);民族唱法:演唱三首作品80%(现代创作歌曲一首,中国艺术歌曲任选一首,中国歌剧咏叹调一首)、民歌视唱20%(现场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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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演奏四首曲目80%(练习曲一首(肖邦练习曲,除Op.10No9、Op.25No2以上),复调一首(三声部以上),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中外乐曲自选一首);钢琴视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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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总成绩=专业课复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考生的复试成绩中,专业课测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90分,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根据音乐学院学科专业方向和复试人数实际情况,按照专业方向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名额划分和收费标准如下:
1、课程与教学论、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专业各方向录取名额共计20名。有助学金名额为6名(录取为公费生方可享受助学金),助学金名额分配将根据考生最终成绩和各方向生源比例进行分配。收费标准分为公费、自费两种,报到时可以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考生,录取为公费生,免学费。报到时不能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考生,录取为自费生,学费为36000元。
注:无助学金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提供的三助岗位(即助研、助教、助管)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
2、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学科教育(音乐)、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各方向、艺术硕士舞蹈专业各方向录取名额共计30人。免学费名额3名,免学费名额将根据考生最终成绩和各方向生源比例进行分配。收费标准除免学费考生外均为自费生,学费45000元。
1、2013年报考音乐学院歌唱艺术与教学研究、钢琴演奏与教学研究、电脑音乐制作与教学研究、二胡演奏与教学研究等方向的线上生可申请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相同或相近方向。
2、2013年报考音乐学院舞蹈编导理论与技法研究、舞蹈教育理论与教学研究方向的线上生可申请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相同或相近方向。
3、2013年报考音乐学院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专业各方向的线上生(学术型)均可申请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
申请及录取程序:考生复试前在《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志愿选择”一项中,做出选择;学院从复试后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中按志愿选择顺序和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1、复试考试时间:2013年4月14日(星期日)上午8:30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净月校区)教学楼分别进行外语口试、综合能力面试及专业课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下午13:30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先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按照时间到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净月校区)教学楼二楼会议室报名并交复试费用,然后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填写资格审查承诺书、填写复试登记表。
(1)应届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3)同等学力考生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2011年9月1日前毕业)、大学英语(日语、俄语)四级(四级英语考试≥430分成绩单)证书原件、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
①同等学力是指只有大专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同时又符合我校招生目录上所要求的附加条件的考生(进修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通过大学英语(日语、俄语)四级(四级英语考试≥430分成绩单),需加试;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需加试;③.凡在2012年11月14日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成教专升本或是自学考试考生)都不是同等学力,按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同等对待,不需加试;④.通过高考录取的大专生中,部分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专升本应届生,按普通高校应届生同等对待,不需加试;
(4)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应届本科生须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往届毕业的考生,可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5)身份证原件(军人凭军官证),过期、临时证件无效。
(7)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注:以上材料,除准考证和本科成绩单外,均需上交复印件备查,本科成绩单留存原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要求,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录取细则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