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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08-12-18 点击量:

同等学历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吉林省学位办公室文件规定,经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批准,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举办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历)研究生班。

一、 同等学历硕士研究生班的性质:

同等学历硕士研究生班是为在职人员举办的,旨在提高在职人员业务水平而采取的一种学习形式。通过学习,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可申请硕士学位。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 学制 :

二年。

四、 报名事宜:

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可通讯或直接到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社会音乐教育中心报名。

五、 学习形式:

寒暑假集中授课。

六、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参加本班学习、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可申请硕士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具有以下资格:

1.具有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2.近三年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所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其它成果。

3.修完本专业研究生课程,并考试合格。

4.通过国家组织的硕士外语全国统一考试。

5.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

6.其它审查条件合格。

七、 学费

一期学费8000元人民币,二期学位论文答辩费4000元人民币。

八、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社会音乐教育中心 130117

联 系 人:孙老师 0431-84536265、85099633、13134317272

E-mail :sunzw223@nenu.edu.cn

高校教师教育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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