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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7年本科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05-12-14 点击量: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校本部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设在风景如画的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舞蹈编导专业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的英语语种考生,均可报名(文理兼招)。

二、招生范围

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山东、河北、河南、山西、北京。

三、招生专业、学制、招生人数及学费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人数

学制

学费

音乐学

声乐

21

79

4

12,000元/年

键盘乐器、民族乐器、西洋管弦乐器

22

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圆号、小号、打击乐、长号、大号、单簧管、双簧管、长笛

23

20

声乐表演

24

6

现代音乐

通俗演唱

25

15

乐器演奏

26

电脑音乐制作

27

舞蹈编导

舞蹈编导

28

25

音乐舞蹈

29

15

大众舞蹈(国标舞)

20

20

在各省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2007年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考生必须在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其它省份考生如果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设有考生所报专业的考点,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省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其它考点不接受报名),如果考生所在省没有我校设置的相应专业的考点,考生可以就近在我校设置的任何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本人必须持当地招生办提供的考生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相应考点报名。

各考点具体报名时间表

考点

所设专业

报名时间

东北师范大学考点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音乐类专业

吉林省考生于1月30日报名,1月31日开始考试;2月1日进行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未参加笔试者不再补考)。

辽宁、黑龙江、内蒙古、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北京的考生2月2日报名,2月3日开始考试;2月3日进行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未参加笔试者不再补考)。

舞蹈类专业

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北京考生于2月5日报名,2月6日开始考试;

五、考试科目

1、音乐学(声乐、键盘乐器、民族乐器、西洋乐器)、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①主科(100分)

声乐主科 每位考生须准备三首歌曲(自选一首,另外二首抽签一首应试)

器乐主科、西洋器乐考生须演奏一首练习曲,自备二首乐曲(抽签一首应试);民族乐器考生须准备三首乐曲(自选一首,另外二首乐曲抽签一首应试)。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40分,声乐主科的考生加试器乐;器乐主科的考生加试声乐,只演奏或演唱一首曲目)成绩计入总分。

2、声乐表演:

①考生须准备三首曲目(中外艺术歌曲或咏叹调、民歌。自选一首,另外二首抽签一首应试)(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器乐或舞蹈(自选一首乐曲或一段舞蹈)(40分)

3、现代音乐:

(1)通俗演唱

①必唱通俗歌曲一首;自选通俗歌曲两首(现场抽签一首演唱)(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器乐或舞蹈(自选一首乐曲或一段舞蹈)(40分)

(2)器乐演奏(电吉他或古典吉他、电贝司、架子鼓、键盘、萨克斯)

①必演奏练习曲一首;自选两首乐曲(现场抽签一首演奏应试)(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声乐或其它乐器(自选一首歌曲演唱或演奏一首乐曲)(40分)

(3)电脑音乐制作

①钢琴、手风琴(演奏自选乐曲、练习曲各一首)(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即兴伴奏(现场抽签为两首单旋律配钢琴即兴伴奏,)(40分)

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4、舞蹈编导:

(1)舞蹈编导:

①初试内容:舞蹈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60分);舞蹈表演性组合(古典舞和民间舞均可以)或剧目(40分)。

②复试内容:音乐基础知识(笔试)(10分);命题式舞蹈小品(100分)。

(2)音乐舞蹈:

①初试内容:舞蹈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100分);演奏一门乐器(口琴除外)或演唱一首歌曲(30分)。

②复试内容:舞蹈表演性组合(古典舞和民间舞均可以)或剧目(100分)。

(3)、大众舞蹈(国际舞):

①初试内容:摩登舞(华尔兹或探戈舞中选一支舞,按照基本步法组合表演)(50分);拉丁舞(伦巴舞或恰恰舞中选一支舞,按基本步或套路表演)(50分)。

②复试内容:音乐基础知识(笔试)(10分);舞蹈基本功测试(100分)。

六、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后,我校发给“东北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持本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文、理均可)。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

七、录取原则:

1、音乐学、舞蹈编导等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最低分数线(英语成绩须达到50分以上),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西洋管弦乐器演奏、声乐表演和现代音乐专业按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加试、视唱练耳及乐理达到最低标准)。

3、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文化课总分。

八、有关规定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高考为英语语种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

3、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5、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咨询电话:音乐学院:0431-85099901 招生办公室:0431-85687511

网 址:music.ne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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