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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专业本科自考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08-12-04 点击量:

一、招生对象:

1.凡应届、往届高中、中专、职高毕业生均可报名,学制四年。

2.具有大专学历者,考试科目免考一半。

二、学习形式:

1.在校学习

2.业余学习

三、学历层次与规格:

学历考试课程全部采用学分制。凡通过音乐教育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的考试,毕业论文答辩合格,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与东北师范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学位标准的毕业生,由东北师范大学根据国家相关的学位管理条例授予学士学位。所有毕业生均可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物价部门规定收取。

四、入学时间:

1. 在校学习形式每年9月初入学。

2. 业余学习形式每年3月初和9月初报名。

五、报名要求:

直接到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部)自考办报名,填写报名表格,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及一寸彩照4张。

联 系 人:于老师 85099875、13353101575

孙老师 84536265

报名地址: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部自考办(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网 址:www.nenu.edu.cn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      邮编130017     电子信箱:yyxy@ne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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