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与管理规定》和研究生院、音乐学院的相关要求,经学院硕博连读考核小组考核,认为以下学生具备硕博连读的条件。
现予公示, 公示期3天。电话:84536636
序号
培养单位
学生姓名
学号
硕士 专业
拟攻读 博士专业
拟报考 导师
1
音乐学院
岳明俊
2015101217
音乐学
音乐与舞蹈学
金士友
2
张超
2016101137
尹爱青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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