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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校内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01 点击量:

各位音乐学院同等学历学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及我校有关规定,现将 2010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校内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加考试人员

参加考试人员必须为我校课程班学员,非课程班学员参加考试成绩无效;

国家规定必须通过全部校内课程考试后方可报考国家考试,因此,凡未通过校内考试的课程班学员均须参加本次考试。

二、 须携带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相关费用200—300元。

三、 报到安排

1. 10月15日上午8:30—11:30考生到研究生教学楼(历史文化学院东侧)二教进行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政治理论课考试报到,考试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

(注意:请各位考生务必于15日上午准时报到,因需统计报到情况安排辅导及考试工作,15日下午不再受理考生报到。)

2. 10月15日下午1:30—4:30考生到所在院所报到,了解专业课考试安排。

四、考前辅导

为帮助考生提高复习效率及应试能力,我校在考前为考生举办外国语及政治理论课辅导班。

1.辅导时间: 2010年10月16日上午(政治)、16日下午(外语)。

2.辅导地点:研究生多媒体教室(外语学院东侧平房教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考试安排

1.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政治理论课由研究生院组织。

考试时间为2010年10月17日,上午8:30—10:30为政治理论课,下午2:00—4:30为外国语,考试地点为研究生教学楼(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

2.专业必修课考试由各院所组织,考试时间由各单位自定。

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音乐学院社会音乐教育中心

201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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