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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2 点击量:

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作安排,2015年度吉林省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即将展开,具体事宜如下。

一、日程安排

1.9月22日,各单位医保信息员领取《东北师范大学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统计表》(电子版)。

2.9月22日-25日,学校收取《统计表》(电子版),并确定保健对象选定医院。

3.9月28日,学校将保健对象选定的医院报送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二、待遇标准

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标准为1000元,筛查待遇一次有效,不累计。

三、筛查地点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二级保健对象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其中一家医院作为慢性病筛查的定点医院;医院选定后不可变更。

四、筛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慢性病筛查采取的是“单项选择”和“套餐选择”两种检查方式,保健对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地选择筛查医院和检查方式,具体项目详见《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

联 系 人: 刘 理

联系电话: 85099676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慢性病筛查手册.doc

2.吉林省人民医院慢性病筛查手册.doc

3.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慢性病筛查手册.docx

4.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慢性病筛查手册.doc

5.吉林省肿瘤医院慢性病筛查手册.doc

6.吉林大学口腔医院慢性病筛查手册.doc

人事处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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