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的要求,学校决定对各学院(部)本科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标准
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保证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了《东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档案管理办法》分别用于指导本科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二、学院(部)自查
1.整理好2013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本科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档案材料,做好相关问题的处理和订正工作,对批阅形式无需投入大量人力重新整理。
2.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本科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重点参照相应标准进行整理归档,做到各类教学档案整齐完整。要杜绝试卷“无批改即给分”、“统分错误”等问题。
3.认真做好检查总结工作。
三、学校检查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部)试卷、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2015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试卷、毕业论文(设计)。
注:检查组第一人为组长,负责联系学院(部)工作。
检查时间:9月12日—23日
联系人:洪敬辉 郭梦琪
电 话:85099971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docx
2.
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docx
3.
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档案管理办法.docx
教务处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