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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换届及聘任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1 点击量:

各学院(部)、各单位:
  按照学校干部人事工作的总体安排,近期将在多个层面陆续开展换届及聘任工作。做好换届及聘任工作,对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意义重大。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是学校纪检机关、组织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对各单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检验。为严肃换届及聘任纪律,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九个严禁”
  学校的换届及聘任工作要严格执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提出的“九个严禁”。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1.在本单位换届或聘任工作结束之前,涉及到工作调整的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站好最后一班岗,绝不允许出现权力和责任空挡。
  2.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严守财经纪律,涉及到财务工作交接的,必须要进行书面登记、记录和存档。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在换届期间吃请,不得突击乱发奖金和津补贴。
  三、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把严肃换届及聘任纪律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换届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换届及聘任工作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把关作用,把学校的纪律要求传达贯彻到各个环节,确保换届及聘任工作风清气正。
  四、强化执纪监督
  学校党委和纪委将对换届及聘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或破坏换届纪律的,将按照有关制度严肃问责,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如有发现本单位在换届及聘任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广大党员、教师可向学校反映或举报,对于举报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学校纪委会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处理。信访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对于凡属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学校不予受理,对于恶意诬告陷害、干扰工作的,学校纪委将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85098259

纪委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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