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试行)》和《关于公布2016年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省级和校级教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立项的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材料
1.省级教改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2,省级教改课题填写),一式5份,无需加盖学院(部)公章,课题负责人签字,左侧装订;
2.校级教改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3,校级教改课题填写),一式5份,加盖学院公章,教学院(部)长签字,左侧装订;
3.课题进展佐证材料(省级、校级教改课题均需提供,无格式要求),一式5份,单独装订成册,如内容较多,请添加目录页。按照课题进展要求,佐证材料是必须提供内容。
请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于6月2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8室),中期检查表电子版以“课题负责人姓名+学院名称”的方式命名,发送至liuj100@nenu.edu.cn。
三、其他事项
1.请各课题组和所在学院(部)高度重视,做好中期检查工作,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课题研究后续经费下拨的重要依据。
2.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如有“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研究起止时间、课题组成员、预期成果”的变更,需在中期检查表中申请说明。中期检查后,如无特殊情况,将不再允许申请变更。
联 系 人:刘佳 张丹
联系电话:85099348
附件:1.
2016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doc
2.
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doc
3.
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 .doc
教务处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