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按照教育部人事司《关于2019年驻外后备干部选拔的通知》(教人司〔2019〕17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驻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需要,现就我校做好2019年驻外后备干部选拔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除具备《驻外外交人员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服从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有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外语水平;
(三)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四)具备常驻国外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五)语种要求:
1.非通用语种:法语、德语、俄语、日语、朝鲜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波兰语等语种干部,应具有相应语言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在相应语种国家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或通过自修等途径取得相应语种资格证书;
2.英语:一般应有外事或行政工作经历,具有英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非英语专业的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英语国家留学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六)其他条件。年龄不低于23周岁,不超过45周岁(非通用语种干部可放宽到50周岁);驾驶技术熟练。
二、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
(二)推荐审核。各单位推荐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突出的干部,填报《教育部驻外后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和《教育部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附件1、2)。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审核,报送教育部。
(三)综合考试。教育部进一步审核人选资格条件,确定入选考试人员名单。进行外语口语交流能力、驻外适应性和胜任力等方面能力测试。
(四)组织考察。教育部综合考虑岗位要求、人选条件、外语水平、能力特点等因素初步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确定参加培训人选。
(五)培训入库。考察合格人选将参加为期4周的脱产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将作为驻外后备干部入库储备。后续根据驻外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情况适时派出,任期二到四年。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把标准,择优推荐,请有意愿申报的老师于5月27日(周一)11:00前报送《教育部驻外后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和《教育部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纸质版由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交至学院二楼院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62788551@qq.com。
音乐学院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