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音乐与舞蹈学院各党支部考察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郝俊博为教职工党员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1日起至17日止。对以上教职工如有异议,请具名向学院党委反应。
联系电话:0431-84536317,电子邮箱:yangs977@nenu.edu.cn。
附:东北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院2025年下半年教职工党员发展对象公示名单
中共东北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11日
初审:李行
复审:张思奇
终审:毕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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