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假期值班管理,强化校园安全责任落实,保障学院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及时处置假期突发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自2026年起,对节假日及寒暑假值班安排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人员:全院教职工均需参与值班(60周岁及以上人员除外),排班顺序依据学院通讯录依次进行,每人轮值一天,不得找学生代替值班,有特殊情况需自行与其他老师调班,提前报办公室备案。
二、排班范围: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全时段
三、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四、值班地点及电话:音乐与舞蹈学院学院办公室1210室,0431-84536270,值班教师需到艺术楼二楼琴房管理室领取钥匙开门,琴房管理室电话0431-84536310。
五、值班要求:
值班人员需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信息传达及突发情况上报工作,严禁脱岗、漏岗,具体如下:
1.安全巡视检查:值班期间,需对学院艺术楼(含音乐、舞蹈区域)绘画楼、国际汉学院进行巡视安全检查,重点排查用电、防火、跑冒滴漏等安全隐患;
2.签到确认:在艺术楼学院办公室、舞蹈区域、绘画楼和国际汉学院四处值班检查表上签字确认,确保值班工作留痕可查;
3.信息传达与记录:负责接听值班电话,接收并准确传达学校及学院的各项通知、指示,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及处理情况;
4.突发事件处置:遇有紧急、突发事件,应立即采取初步应急措施,并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带班领导,同时按照指示妥善处置,确保信息畅通、响应及时。
六、值班待遇:值班人员可享受相应值班费,发放标准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统一核算后随工资发放。
东北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院
2026年4月3日
初审:吴婉婷
复审:张诗淼
终审:彭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