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第1条 “周洲钢琴专项奖学金”项目由周洲女士以校友的名义而创立,旨在通过资助高校钢琴艺术教育的形式,激励、发掘杰出艺术人才。
第2条 东北师范大学“周洲钢琴专项奖学金”按年度设立,每学年评选一次。
第3条 东北师范大学“长江钢琴专项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本校钢琴学习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在读硕士学生,获得者通过比赛的方式评选确定。
二、 设奖
第4条 东北师范大学“周洲钢琴专项奖学金”设立年限暂定为五学年,每学年奖学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五年奖金总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每学年比赛设奖人数及奖励金额如下(不分文硕和艺硕):
一等奖 1名 3000元/人
二等奖 2名 2000元/人
三等奖 3名 1000元/人
第5条 为鼓励同学们学习钢琴的积极性,扩大奖学金的获奖面,一、二等奖学金不可连续获得。即每一学年的奖学金评选比赛不受理上一学年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报名,隔年可以。
三、评选
第6条 东北师范大学“周洲钢琴专项奖学金”评选比赛,每学年由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钢琴系举办,评委会成员由音乐学院钢琴系教师组成,采取现场打分、现场亮分形式,以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7条 比赛细则
1. 选手确定:
比赛以指导教师推荐的方式确定参赛选手资格。参赛选手需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周洲钢琴专项奖学金”评选比赛报名登记表》,并由指导教师填写推荐意见。学院每位教师可根据学生学习情况推荐其参赛,推荐人数不限。
2. 参赛曲目:
参赛选手自选一首钢琴作品演奏,演奏时间为6—10分钟,作品体裁和内容每年更换一次,在比赛之前一年确定并公布。(2015年为巴洛克时期钢琴独奏原创作品)
3. 报名及比赛时间:
每年5月初开始受理比赛报名事宜。报名同学到学院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并请主教老师填写推荐意见,确定参赛曲目。《报名登记表》必须于6月末前交乔馨老师进行汇总。
比赛时间初步定于每年的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 比赛地点: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净月301艺术实践厅
5. 特别说明:参赛选手必须背谱演奏,若演奏时超时评委可叫停,但不影响最终成绩。比赛选手演奏顺序按照当天现场抽签顺序为准。比赛时如果出现同级别获奖选手得分相同,多于所设奖项的人数的情况,需要对相同分数的选手加赛,直至最终能够按照设奖人数确定出获奖名单为止。评委会有权根据比赛结果决定奖项的空缺。
四、颁奖
第8条 每学年的春季学期中期,学院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邀请奖学金设立相关单位的领导和有关方面领导出席颁奖典礼,并为获奖选手颁发资金和证书。届时,将举行获奖音乐会。
附件: 博乐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