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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1 点击量:

各学院(部):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5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宝基字[2015]1号)要求和我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5年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申报对象为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我校为通识教育必修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三、评选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对申报教师要侧重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的“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并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3.我校宝钢优秀教师奖名额为3个(含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1个),各学院(部)限定申报名额为1个。

4.经评审组评审、全校公示、学校认定,学校向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推荐优秀教师奖和优秀教师特等奖的人选。

四、申报材料

1.宝钢优秀教师评审工作相关材料请在学校主页或教务处主页下载。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必须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

3.《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的介绍候选教师的业绩,教师的事迹应用具体的实例介绍其在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培养和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

4.每位申报教师根据宝钢教育奖申报条件准备8分钟以内的汇报用PPT。

五、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部)于6月12日15:00前将本单位所推荐人选的《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一式11份,见附件3)交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226室),同时申报教师将《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电子版及汇报用PPT文件发至:jins@nenu.edu.cn。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金 松

联系电话:85099971

附件:1.宝钢教育基金会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2.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3.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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