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预算分配和调控职能,保障学校事业发展,按照财政部及教育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2016年学校预算总体编制原则为“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收入预算编制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俭。
各单位在预算编制中还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第一,全面性。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的要求,所有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年度预算统一管理。
第二,统筹兼顾、确保重点。预算编制要结合学校年度中心工作和财力状况,在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的前提下,重点保证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以及与教育教学质量密切相关的经费支出,同时兼顾其他资金需求。
第三,优化结构、厉行节约。学校将通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运行成本,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机关部(处)及直属部门行政业务费原则上零增长;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国家对因公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进行重点控制的新形势,严控 “三公经费”支出,合理预测会议费支出。
第四,科学性。各单位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及本单位年度工作需要,如实、准确编制预算,做到测算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标准得当,计算准确,特别是基建、修缮、学科建设等大额专项资金的预算。
二、预算编制范围和内容
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学校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其中,学校事业收入包括:本科生学费收入、本科生宿费收入、研究生学费收入、研究生宿费收入、其他学生学费收入等。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生活必保经费支出、教学支出、行政及业务辅助支出等;项目支出包括:学科建设、队伍建设、校内维修专项、自筹基建专项等校内项目支出以及基本科研业务费、修购专项资金、本科教学工程、少数民族预科生资助经费、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国拨项目支出。
三、预算编制分工
(一)收入预算
财务处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基础数据编制学校总体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及其他收入预算。
各学院(部)应根据本单位办学规模以及经费来源渠道和收入项目,测算并试编制本单位2016年各项事业收入预算,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收入、委托函授收入、自考学费收入、进修生学费收入、其他事业收入等。(见附件1)
(二)支出预算
1.学校有关职能部处和业务辅助部门负责编制其职责范围内的经费预算,所需编制的预算内容及应填列的表格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编制单位
| 编制内容
| 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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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事处
| 人员经费、队伍建设经费等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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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产管理处
| 一般设备费、大型设备维修基金及实验室改造专项经费等
|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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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后勤管理处
| 本部、净月校区水电暖等公用支出经费、后勤保障经费、修缮经费等
|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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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研究生院
| 研究生培养、研究生奖助学金、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经费等
|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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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务处
| 教学设备购置费、交叉课时费、实习经费、本科生招生费、实验室改造经费等
|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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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基建处
| 本部、净月校区基本建设经费等
| 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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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科技处、社科处
| 科研奖励经费预算、科研管理经费等
| 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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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学生处、团委、就业指导中心、资助管理中心
| 本科生学生事务相关经费等
| 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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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部门
| 本部门相关经费等
| 附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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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职能部处和业务辅助部门如需增加办公设备及设备维护费应通过资产管理处统一编报,不允许在本单位经费中编报支出。
3.各职能部处和业务辅助部门如需购买信息化建设的各类软件、应用系统、服务器、带宽、存储等应通过学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管理与规划办公室)统一编报。
4.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各单位需针对2016年将举办、承办的各类会议(不含科研经费)编制会议费预算并上报财务处,预算执行原则上不得突破。(见附件11)。
5.国拨专项资金预算要详细编报明细并附文字说明,具体包括:项目总体目标,项目预计完成情况及项目明细情况,对于需二次分配的项目,应按子项目明细填报(如有必要,须上报备选项目库)。相关单位包括:科技处、后勤处、基建处、保卫处、教务处、图书馆、信息化办、教务处、民族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见附件12)
6.各学院(部)需对本学院的支出做出合理预测,试编报人员经费(奖福基金)、业务经费(发展基金)支出预算,有关实验费、实习费、研究生业务费按学生定额拨款,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统一编报,不需各学院上报预算。(见附件13)
四、预算编制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落实专人负责
学校预算是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发展而制定的年度收支计划,请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落实专人认真负责,避免因预算编制不周密而影响明年工作正常开展,确保预算内容完整、编报及时。
(二)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明细项目细分到底
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细化各项目的支出构成及测算标准与测算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需砍块细分的预算应一次性将预算细分到底,原则上不得二次分配。
(三)严控一般性基本支出预算,实现业务费零增长
各单位业务费和办公费仍按零增长原则编报,如确有需要增加业务费、办公经费或增设专项经费,须报请主管校长审批签字后随预算表一并上报。
(四)加强专项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对大额资金、重点专项资金,各预算负责部门须单独编制并专门汇报。新增专项预算申报中,不但要对其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书面分析,还要明确项目的详细预算构成以及项目建成后预计绩效。专项支出具体包括:基建工程、修缮工程、设备投入、实验室改造、学科投入、自主科研投入、人员经费、人才引进、队伍建设、消防、安防、网络、图书、后勤服务经费等。
(五)有关国拨专项资金预算需单独编制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对高校国拨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要求,各专项资金要在预算年度内执行完毕,我校将对此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采取定期通报制,具体包括:基本科研业务费、修购专项资金、本科教学工程、少数民族预科生资助经费、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项目。
五、预算报送时间及方式
报送方式:要求各单位下载预算表并填写完整,统一用A4纸纵向打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财务处计划科(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02室);同时要求报送电子版文档,其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并发送至suiy776@nenu.edu.cn
报送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15日
联 系 人:隋 轶
联系电话:85099361
附件:1.
2016年学院(部)收入预算表.doc
2.
2016年人事处经费支出预算表.doc
3.
2016年资产管理处经费支出预算表.doc
4.
2016年后勤管理处经费支出预算表.doc
5.
2016年研究生院经费支出预算表.doc
6.
2016年教务处经费支出预算表.doc
7.
2016年基建处经费支出预算表.xls
8.
2016年科技(社科)处经费支出预算表.doc
9.
2016年本科生学生事务相关经费支出预算表.doc
10.
2016年职能部处和业务辅助部门支出预算表.doc
11.
2016年会议费预算表.doc
12.
2016年国拨专项资金预算表.doc
13.
2016年学院(部)支出预算表.doc
财务处
2015年9月16日